道德标准是作为择徒的要求
道德标准是作为择徒的要求,同样,道德标准也是一位为师者必须面临的,这种道德要求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为师者个人的道德修养和所要承担的责任,在有关史料中对于那些一技在身,如藏至宝,不肯尽其法以惠人,或索取、供养,以看人给其钱财多少来定教人的给予了批判,同时也对在这方面表现突出的人进行了肯定。
到了清代,对作为师父的道德要求就不再是停留在一般的舆论评论上,有的拳种就以自己拳门的文字立下规矩,像杨秉在《习武序》中写道,凡传教之师断不可重利轻义,明有王法,暗有鬼神。冥冥之中有人看着你,不能够随便传的。
道德责任又是对为师者的一大道德要求,为师者的道德责任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他要负责对徒弟道德状况的考察,在择徒过程中,不管是一般弟子还是入室弟子,都要求师父对拜师者有一个道德考察的任务,判定这个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的人是师父,在这个问题上为师者往往会面临一个求德还是求利的选择,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影响下,传统武术对此早就作出了明确的回答,他们批评那些只顾索取供养,不分是非的逐利行为。同时对于那些不为卖技的行为进行了肯定,这种传统无疑是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中的宝贵经验,同时也是为师者的尊严。
第二是担负着对徒弟的道德教育责任,当师徒关系确认以后,徒弟就开始了习武生涯,作为一位老师在传授技艺的同时又必须赋予道德教育责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梅花拳把弟子入门叫做入规矩,更多是表现为师傅对土地入门后的道德管教,这在一些拳谱中的记载是不少的,从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看,其中既有道德伦常的记叙,又有表现为道德伦理的意志品质的教诲。要求师父在传技的过程中注意培养徒弟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同时还要求对徒弟进行有关武德中最为集中体现的侠义精神灌输,通过一系列的各种方法促使各种规范逐步变成习武者的个人体会和认知,从而在他的习武生涯中加以实践。
第三种责任就是赋予的道德强制责任,指在习武传承过程中如果师父发现徒弟品行不端,任何教育措施都无济于事时所采用的某种强制性手段,这种强制性手段最常见的方法就是解除两人之间的师徒关系,轰出门派,予以除名。由于这些被除名的人不再是门内的人,所以大家就会对这样的人群起而攻之,武林中经常听到的所谓“清理门户”,大概就是指这个内容。至于在清理门户中是否能将他认为不合格的徒弟击毙,以存道义,目前这样的史料很少,我见不到这样的记载。在我看来这样的情况可能会有,不能说没有,但恐怕也是极个别的现象。因为在封建社会中,一般来讲,除君主、司法以外,法律不承认任何人有杀人的权利,即使过失杀人也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武术中的所谓清理门户,将恶徒击毙,可能仅仅是一种传说故事,但在这个故事中体现出了传统文化的道德情感。
总之,作为一名令人敬慕的师父,不但要自己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高超的技术水平,还要对徒弟负有伦理上的教诲,和利用各种条件充分发挥习武者自身的有利因素,从而使得习武者掌握武技。
第三部分我简要谈一下传统师徒传承具有的文化意义,丰富琳琅的传统门派是传统武术中最重要的文化库存,考察它的形成和文化根源,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此进行种种分析和推断,但以模拟血缘为特征的师徒传承,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上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以纯粹血缘而传承的拳种可以说基本没有,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师徒传承是至今为止传统武术生命存在的基本方式。这种根植于小农经济社会条件下的师徒传承,由于这种生产方式以及封闭型的社会文化心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师徒传承肯定存在它无法逾越的历史局限。
首先它体现在内部强烈的人生依附和森严的等级之分下,比如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等等。比如考量徒弟品行的磕头三千,呼师八百等等。在师与徒的关系上,师父所要求的一切就是徒弟必须建立的内容,其中的道理不需要做理性考察,只要去执行就行,应该说这种情形导致了传统武术在方法和理论上少有突破。第二,这种师徒传承的局限还体现在很容易形成各传统门派之间的争斗上,从文化学发展看,传统门派的形成本来是一个文化客体向文化复合体的扩展,但由于在门内人、门外人的区分下,在传统门派发展史上也很容易产生争斗,不仅有内家外家之争,就是同一拳种,也有服气不服气,相互嘲讽等口舌。门派之争给传统武术健康发展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为此,早在民国之间,要求屏除门派,就成为了当时社会的呼声,然而,在这种门派之争的背后,传统的师徒传承却起到了相当大的特点,因为师徒传承往往以家长制管理为运作机制,非常鲜明地体现出一种传统社会中顺者为孝的伦理色彩,很多徒弟喜师之所喜,恶师之所恶,很容易由于师门之见而成为争斗的双方。所以对于这样的东西,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传统武术师徒传承消极的影响。但是,传统武术的师徒传承从历史的深处走来,但没有属于历史的过去式,今天它依然有着重要的影响。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传统武术有它当代的文化意义。
它的意义在什么方法呢?不妨从两个方面加以考察,第一,这种师徒传承首先有利于拳种技艺的经验积累和技术发展,我们看到,文化的进步和发展未必都是在开放的状态下进行的,师徒传承是在相对狭窄的范围内进行的,但正是这种传承范围的狭窄,师徒传承的双方又是通过模拟血缘关系的师父与徒儿的关系,这样就可以使得传承者尽心尽力反复身传言教,务必使徒弟真正掌握,学会,同时徒弟又在师父的管教下刻苦训练,不断领会,这样就使得传统拳种在内部代代传授,代代总结,并且不断有所发展。诚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印度工匠的技艺时指出的那样,正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代积累下来的特殊熟练,才使印度人具有蜘蛛一样的技艺。这就是很高超的技艺,就是由于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代传授下来的。
把不同拳种的门派发展视为武术门派争斗,理论上不能说没有根据。我们可以反过来想,如果传统武术一旦成为一种模式,那么它丰富的文化景观就会大大逊色,就会缺乏勃勃生机,而文化的生命力恰恰在于它的多元化。历史上一批批各个拳种的传承者们,在一种巨大的文化感召下恪守传统,甘心于贫困寂寞,把习武作为一种与生命同周的生存方式,为本门技艺穷毕生之精力,应该说,这种精神是可敬可佩的。
传统的师徒传承方式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有益的价值启示,尽管其中有一部分内容已经不符合现在的价值需要,但其中有一部分照样符合它的意义。师徒传承是以血缘宗法为模型的,在由师徒关系交织起来的这一场人伦网络,特别具有人情味,任何一位入了这张网的人,哪怕不是本乡本土的人,只要入了门,如了谱,都可以在这个网络中,在这个大家庭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而不会显得孤单寂寞,从而产生一种让人难以摆脱的归属感。
对习武者而言,师门就是他习武生涯的归属,这种归属包括两个意思,一个,作为习武者个人对师门的依凭,第二,你的武是有所出的,而不是无根之艺。这也和本人在几年中的社会调访材料中取得的材料一致,这种文化凝聚犹如一把双刃剑,就武术而言,可以推动传统武术的不断发展,也可能造成不同拳种之间的心理隔阂而酿成门派之争,历史上各种门派之争并非是拳种差异的差误,更多是一种文化心理隔阂的恶果。所以有人针对门派之争,主张把所有的技术统一为一种模式,他的偏颇也在于此。因为造成传统门派争斗不是技术上的,最根本的是一种心理上的距离,在我看来,发展传统武术,最根本的也是对传统拳种技理的发展,消除彼此之间可能的文化心理隔阂,也是现代社会对传统武术实行历史转型的一个要求,而且,这也是一个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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