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技击能力是传统武术最主要的价值追求
提高技击能力是传统武术最主要的价值追求,然而,武术的技击格斗能力并不是一种天然性的搏斗,而是在一定条件下训和练的结果,所以前人说过,“凡百学矣,莫不有师,况乎技击之学”。如果没有师承,如何使得后来者习得武中奥义呢,在师徒传承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一个谈拳授道,贵乎择人,这包含了两个含义,只有选择好的传人,才能习得上乘武功,能不能习得武功,练习到它的至高境界,要看传人的素质如何;第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使本门武功不致中落。因此择徒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根据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在对待择徒问题上,传统武术关注的不像今天运动员选材,首先关注对象的生理指标,而是关注被择者的道德状况,这种情况在很早的时候就有纪录,西汉时期司马迁写的《史记》中曾经说过,“非信廉仁勇,不能传兵论剑。”如果缺乏了这四样东西,就不能传兵论剑,很显然,这位伟大的史学家已经把良好的道德品质看成传兵论剑的首要条件。历史上,许多人恪守着这条理念,尤其进入明清时期,习拳应以德行为先,已经成为整个习武群体的普遍认识。同时,大到等闲若轻授,须防九族尽遭浸,就是对违反这个律令的警告。因此,各种门规的制定也是对传人的要求,在各项要求中,道德是最基本的基础。道德的内容是什么呢?就是日常传统社会中被普遍认同的日常道德伦理。五言中有这么一句话“未习武,先观德。”这个德,就是指这方面的内容,你还没有练武,我先看你的德行如何,被择的人日常的道德伦理。比较早的记载着这方面要求的,我们可以看到是黄宗羲儿子黄百家在他的书中说的“五不可传”,哪五不可传呢?当时内家拳定出的五不可传,这五不可传的内容表现为:一,心险者,二,好斗者,三,狂酒者,四,轻露者。第五,骨肉之钝者。前四条全是道德标准,不论是心地险恶的人还是好酒狂饮的人,还是动不动就想显露一下自己的人,都在他的否定范围之内。
清代的杨氏太极拳谱中就有五不授。这些条规就是从正反两个方面提出了对择人的具体要求。唯物主义者认为人们总是根据他们所依据的社会环境、阶级地位,从他们所进行的生产与交换的经济环境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在农耕社会中,这一种道德伦理具有十分广泛的认同性。尽管到了十九世纪中期以后,中国的传统文化开始受到欧美风的冲击,但尽管如此,民国期间,人们还是恪守着对传统武德择徒方面的道德理念,尽管像民国时期的行役拳创始人王相载认为传统的师徒传承现象流弊众生,他也在他的书中说到一句话“解除师徒制,建立一种新型的传承关系”,但他对怎么择人,择什么样的人中说,择人首先应该首重德行,如尊师敬长,信义仁爱等等,这些内容还是没有脱离传统武德在农耕社会中的内容。
我们还可以看到,在民国二十三年一份拳谱抄本中也有明文规定,“不传者有四,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以上四者凡其一者,概不传”。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已经处于一个文化转型期,但这种要求照样深入在广大习武群体中,并且被肯定。1999年,本人在进行有关传统武术的社会考察时,曾得到了几本近十年来民间自编自印的拳谱,这些拳谱几乎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有关择徒的内容。比如说1985年编的河北孟村胡氏八极拳拳谱中,要求所有的八极拳弟子遵守1935年制定的谱规,要求习武者首重人格。一本1991年编撰的沛县六部教大鸿拳谱中开宗明义地强调,收徒要严加选择,习武者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方能入门,同时规定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者不教。您看,这些东西在传统习武群体中,尽管已经进入了现代,但是,这种择徒的内容依然有着强大的影响和文化认同。
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不管内家还是外家,不管是少林还是太极,在这个问题上,在择徒的道德问题上,是趋于雷同的,一些传闻故事也以故事的形式告诉我们这个道理。有时候,一个人无意中的道德行为往往使得这个人能成为某一拳种的一个传人。传统的择徒要求中除了道德内容以外,也包括一些对被择者个人悟性在内的其他方面的要求,我们刚才说了,传统武术是需要习武者在个人长期的不断实践中感悟体会。因此需要有一定的悟性,没有一定的悟性和相应的身体条件,也难得其中的奥妙。之前所说的“骨肉之钝”就是指生理条件。
另外也有个别拳谱还涉及到了习武者的生理年龄,但不管有什么其他内容,从总体上看,传统武术从总体上奉行的是一种道德决定论。为什么要强调这种道德决定论呢?很显然,第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规定,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把道德看作根本,其他不过是道德的枝叶。我们已经讲得比较多了,第二,是习惯于经验的把握,因为在农耕社会中,由于受到当时生产力水平和传统思维方式的制约,当然,传统武术难以提出具有近代体育理论意义上的选材理论和选材要求,作为师父所熟悉并运用自如的是知其然的经验感知和实践把握,并不在于知其所以然的理论说明,仅仅是重视经验,这个小孩能不能带出来,他一看,就会知道,是作为一种个人的内心感受看问题的。
另外,为什么强调被择者的道德状况呢?这里面事实上还有一个内容,强调练武者的意志品质,而意志品质是任何一位习武者都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在传统武术看来,你身体有一点残伤没关系,只要有了意志品质,加上训练得法,就能弥补身体条件的不足,照样能够练出惊人的功夫,这就是传统武术理论中一再强调的苦寒出高手。因为意志品质是属于一个人的道德范畴,我们有时候也把两者连在一起讲,叫道德意志品质,然而对于其他人的生理条件来讲,不管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男是女,传统武术都有它适应不同人的练习方法。身高者怎么练,身矮者怎么练,身重者怎么练,身轻者怎么练,所以在传统武术看来生理条件不是决定性的,哪怕身体有伤害,但只要有了信心,照样能够练成工夫。所以在这一点,传统武术特别强调习武者的意志品质,道德状况。
这是对习武者的总体要求,我们谈了对习武者的道德品质是首要的要求,虽然也有身体条件,但总体上看主要是被择者的道德状况。这在传统社会中体现为一种什么样的形式,我们把这种形式称之为择徒样式,择徒样式在结构上大致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具体的选择过程,一个是拜师的过程,我们首先来看一看择徒的第一个过程。
按照中国人习惯的人际交往方式,如果以自我为基点,那么在这个世界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人物,一个就是自家人,一个就是外人,自家人的范围主要由家庭内部成员组成,另外也包括亲朋好友,自家人以外的就是外人,这种内外相分的处人方式到传统武术,也就有了立于师门之内的入室弟子和未登堂的一般弟子,而入室弟子和未登堂弟子中又有一个前后的关系,入室弟子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常用词,起源比较早,在晋书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了,就是讲入室弟子在文化传承上特有的意义,传统武术也是这样。尤其是一种技击奥义,向来被拳家视为枕中红宝,不肯轻易视人,但在香火延脉的观念下,就有了既要使本门后继有人,又要对传人进行选择的情况。这样也就形成了一般意义上的师徒关系,这时候的徒尚未正式登堂入室,因此只能一般弟子,因为对一个人道德品质、体悟能力的考察,是难以立竿见影的,所谓日久见人心。
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以后,如果觉得被择者可以,再授以他功夫奥秘,以及他自己平时的积累,因此入室弟子、一般弟子两者的认定要求不同、考察方式不同、认师的要求不同、传承内容也不同。在传统武术中,只有递帖拜师以后,才算真正形成了带有模拟血缘关系的师徒名分,否则就是一种广义上的学生,或广义上的徒弟。与此相应的师父,也只是普通意义上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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