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徐州)国际武术大赛暨丝路汉风国际武术文化节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7月22日至24日在中国江苏省徐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江苏省体育局、徐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江苏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江苏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江苏省武术协会、徐州市体育局、徐州市武术协会。
四、参加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武术组织,中国境外的各国家或地区武术团体、武术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自选和规定项目
1.长拳类: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太极拳、太极剑。自选和规定项目并组竞赛及录取,自选项目难度不做要求。
(二)传统项目
1.传统拳术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等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42式、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均归为传统太极拳。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形、地术拳等其它南拳项目(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花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木兰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等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等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麒麟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等其它软器械。
3.对练项目(不设年龄组别)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4.集体项目(不设年龄组别)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加器械)。
(三)段位制项目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各拳种三段和六段单练套路。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医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随队人员若干。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1项。限2人或3人编组,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五)境内组各队可申请参加团体赛,人数不得少于15人(含15人),并需要参加集体项目。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境外组不设团体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年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自选和规定拳术、器械不少于1分20秒。
3.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太极拳对练不超过3分种。
6.太极拳和太极器械竞赛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7.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三)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3周岁至17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C组:18周岁至39周岁(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D组:40周岁至59周岁(195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E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
(三)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
(四)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各组别男、女按拳术、器械分别编组录取。
(五)团体项目
1.录取前六名。第一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人民币5000元,第二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人民币3000元,第三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人民币1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获奖牌匾。
2.积分方法: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1分。按各队总积分排列,分值高者列前。若总积分相等,以获一等奖多者列前。若仍相等,以获得二等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六)设最佳男、女运动员奖:凡获得各单项第一名者(参赛人数在15人以上),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请到编排组申请参加最佳男女运动员决赛。大会设传统拳术最佳男女运动员奖、传统器械最佳男女运动员奖、规定自选拳术最佳男女运动员奖、规定自选器械最佳男女运动员奖、太极拳最佳男女运动员奖、太极器械最佳男女运动员奖。各项男女分别录取前三名,第一名颁发奖杯和奖金人民币2000元、第二名颁发奖杯和奖金人民币1000元、第三名颁发奖杯和奖金人民币500元。
(七)寿星奖和童星奖设寿星奖和童星奖。所有参赛运动员中年龄最长者获得“寿星奖”,年龄最小者获得“童星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八)武德风尚奖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于6月20日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首届中国·徐州国际武术大赛暨丝路汉风国际武术文化节组委会,一份留队备查。并发送电子邮件至:chuantongwushu@sina.cn 。
2.邮寄报名材料时,请将运动员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武术节组委会。
3.各队名称要求在10个汉字以内,对超过10个汉字的队名,组委会有权对其进行删减。
(二)报到
1.请各队于7月20日18点前到江苏省徐州市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队于7月15日之前,务必将抵达徐州市的具体日期、车次、人数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待。
十、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请于报名时,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费用包含食宿、比赛、交通、大会统一组织的活动等内容。
(二)费用标准
1.国内队伍标准:每人每天人民币240元,五天共计人民币1200元。要求各参赛队统一集中食宿,中途离会或逾期报到者概不退款。
2.境外队伍(含港澳台地区)标准
A标准:三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 45 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 60 美元。
B标准:四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 55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 70美元。
C标准:五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65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 80美元。
(三)汇款帐户户 名:徐州市武术协会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市解放南路支行 账 号:497565869277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联 系 人:陈晓卉联系电话:86-10-64912172 传 真:86-10-64912172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二)首届中国·徐州国际武术大赛暨丝路汉风国际武术文化节组委会联 系 人:柳 建 13905218907 陈 伟 15805208989 联系电话:0516-85827066 传 真:0516-83858936 通讯地址:徐州市解放路256号邮 编:221009 电子邮箱:xzswsydxh@126.com
十一、其它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7月21日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时交组委会,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三)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器械自备。必须着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和武术鞋。
(四)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七)报到后,请各队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对编排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7月21日9: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八)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项目者,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向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人民币200元。
(九)请各代表队准时列队参加7月21日晚在比赛场馆举行的开幕式。
(十)7月25日将在比赛场馆举行闭幕式暨颁奖仪式,将颁发最佳运动员奖、最大团队奖、团体名次奖、武德风尚奖。所有奖金将以现金形式颁发,请各获奖队和个人准时参加颁奖仪式。
(十一)此规程、报名表和规则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http://www.wushu.com.cn)和徐州市武术协会官方网站(www.xzwsxh.com)下载。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