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中《第四章管理和考评》、《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中《第七章考评员》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武术段位制考评员的条件:
1、凡中国武术协会、一级单位会员段位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各级武术协会负责段位制工作者,均可申请为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考评系列:武术管理)。
2、凡具备中国武术段位四段(含)资格以上、并接受《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培训取得指导员资格者,均可申请为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考评系列:武术技理)。
二、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资格的认定:
1、具备考评员申报条件者,须参加中国武术协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考评员培训班,学习武术段位制考评的有关规章、考评标准和工作流程,掌握培训内容、考试成绩合格者,经中国武术协会批准,可认定为武术段位制考评员。
2、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资格证由中国武术协会统一制作和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