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评员的职责
1、获得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资格者,可参与各级武术段位考评机构组织的考评工作。各级考评委员会和考评组组成人员的要求为:
(1)高段位考评委员会,须有中国武术协会管理考评员2-4人,具有高段位的考评员至少7人,其中获得九段者至少3人。
(2)中段位考评组,须有武术管理考评员1-3人,具有中段位以上的考评员资格者至少有5人,其中高段位至少1人,六段至少2人,不足部分可从具有四段以上的考评员中选用。
(3)初段位考评组,须有武术管理考评员1-2人,具有中段位以上考评员资格者至少有5人,其中六段至少1人,五段至少2人,不足部分可从具有四段以上的考评员中选用。
2、获得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考评系列:武术技理)资格者,在普及《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过程中,可自行组织其所教学生进行教学考试,并予以技术水平认定,签发《技术成绩认定证书》。其中,具有高段位者可对其学生进行四段(含)以下技术水平的认定,具有中段位者可对其学生进行三段(含)以下技术水平的认定。
3、武术段位制考评员参与考评活动时,统一穿着武术段位制考评员服饰。
(二)考评员的义务
1、积极接受考评任务,公平、公正地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维护中国武术段位制和考评员的声誉。
3、按时注册,接受中国武术协会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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