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十届徐州市传统武术比赛暨第十二届
全国武术之乡武术比赛选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7月11日--12日,在徐州市体育训练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徐州市体育局、徐州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徐州市武术协会。
四、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武术协会、市武协各团体会员、市武协个人会员、武术馆校、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小学、社会武术组织、武术爱好者。
五、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其它传统太极拳。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和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在本次比赛中均列为传统项目。
一类拳: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
二类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传统拳;;
三类拳:地躺拳、象形拳;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行、地术拳等其他南拳。
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武当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他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鈅、其他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他软器械。
(二)对练项目: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内容以单项拳种、拳术或单项拳种器械为主要体现形式,24式太极拳允许变换队形。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运动员若干名(男、女不限),领队、教练各1名。
(二)参加集体项目的运动员需为参加个人项目比赛者。
(三)对练项目编组,限2人或3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集体项目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项目比赛、对练和集体项目比赛。
(二)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项目比赛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
5、太极拳和太极器械规定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6、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扣1分,未配乐者扣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四)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12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12岁至17岁(2003年12月31日-1998年1月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7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75年12月31日-1956年1月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 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拳术和器械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 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拳术类、器械类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其它项目中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四)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
(五) 本次比赛设武术精英赛:
本次精英赛参赛资格采用积分制,获得单项第一名者积6分,第二名积4分,第三名积2分,太极拳类10人以上(含10人)项目,拳和器械总分第一名者,20人以上(含20人)项目,拳和器械总分前2名者;太极拳以外的其它传统项目单项参赛人数达8人以上(含8人)的项目积分中,获得第一名的运动员;项目参赛人数达15人以上(含15人)的项目积分中,获得前两名的运动员,均获得精英赛参赛资格(参赛超过2个项目者,取积分高的两个拳械项目积分计算总分)。
2、精英赛按照太极拳类、一类拳、二类拳、三类拳、南拳、太极器械、传统短器械、传统长器械、传统双器械、传统软器械进行分项比赛,比赛分男女组,不分年龄组。对获得精英赛第一名者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和奖金500元,其它名次颁发获奖证书。
3、凡获得精英赛资格者,可优先入选市武协武术队,并有机会获得代表徐州市参加国家武术中心主办的各类比赛的参赛资格。
(六) 本次比赛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于2015年6月20日前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报送徐州市武术协会(徐州市解放南路256号),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报名时请交验徐州市武术协会会员证,本次比赛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2、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在报名时一并交至组委会。
十、费 用:
1、报名费:50元/人(市武协会员免费,报名时须携带会员证)
2、个人项目:50元/项
3、对练项目:80元/项
4、集体项目:200元/项(团体会员100元/项)
以上费用需在报名时一并缴纳,否则报名无效。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徐州市武术协会选派。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本云、蒋春平
联系电话:85827066、83858936
通讯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256号(广达铁路集团院内),徐州市武术协会
邮 编:221009
十三、其他:
(一)请各代表队领队,于7月10日上午10: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会议地点:徐州市武术协会)。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三)各队领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7月10日上午12: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五)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和器械自备。
(六) 各运动队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许带有中国、中华字样。
(七)此规程和规则及附件可在徐州市武术协会网站下载:www.wushu.com.cn。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