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徐州)国际武术大赛暨国际武术文化节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5月26日至28日在中国江苏省徐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江苏省体育局、徐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江苏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江苏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江苏省武术协会、徐州市体育局、徐州市武术协会。
四、参加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承认并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承认并遵守国际武术联合会章程的各国家或地区武术团体、武术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自选项目
1.长拳类: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太极拳、太极剑。自选项目难度不做要求。
(二)规定项目
1.长拳类:国际推广套路一、二、三套。
2.南拳类:国际推广套路一、二、三套。
3.太极拳类:42式、42式太极剑、国际推广套路二、三套、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
(三)传统项目
1.传统拳术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等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形、地术拳等其它南拳项目(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花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等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等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等其它软器械。
3.对练项目(不设年龄组别)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4.集体项目(不设年龄组别)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加器械)。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医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随队人员若干。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1项。限2人或3人编组,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五)境内组各队可申请参加团体赛,人数不得少于15人(含15人),并需要参加集体项目。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境外组不设团体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年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自选和规定拳术、器械不少于1分20秒。
3.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太极拳对练不超过3分种。
6.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7.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三)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A组):12岁以下 (200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B组):12岁至17岁(2000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青年组(C组):18岁至39岁(197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
中年组(D组):40岁至59岁(1958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
老年组(E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对练项目按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
(三)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
(四)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同类项目相近年龄组别合并,如仍不足5人,则按不同项目相同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录取。
(五)团体项目
1.录取前六名。第一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人民币5000元,第二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人民币3000元,第三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人民币1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获奖牌匾。
2.积分方法: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1分。按各队总积分排列,分值高者列前。若总积分相等,以获一等奖多者列前。若仍相等,以获得二等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六)最佳男、女运动员奖凡获得各单项拳术、器械第一名者(参赛人数在15人以上),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请到编排组申请参加最佳男、女运动员决赛。大会设最佳男、女运动员奖,男、女分别录取前三名,第一名颁发奖杯和奖金人民币5000元、第二名颁发奖杯和奖金人民币3000元、第三名颁发奖杯和奖金人民币1000元。
(七)寿星奖和童星奖设寿星奖和童星奖。所有参赛运动员中年龄最长者获得“寿星奖”,年龄最小者获得“童星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八)武德风尚奖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2.报名截止时间:4月26日24:00
3.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 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中国•徐州国际武术大赛暨丝路汉风国际武术文化节组委会,一份留队备查。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
4.邮寄报名材料时,请将运动员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武术节组委会。
5.各队名称要求在10个汉字以内,对超过10个汉字的队名,组委会有权对其进行删减。
(二)报到
1.请各队于5月24日18点前到江苏省徐州市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队于5月16日之前,务必将抵达徐州市的具体日期、车次、人数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待。
十、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请于报名时,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费用包含食宿、比赛、交通、大会统一组织的活动等内容。
(二)费用标准
1.国内队伍标准:每人每天人民币240元,五天共计人民币1200元。要求各参赛队统一集中食宿,中途离会或逾期报到者概不退款。
2.境外队伍(含港澳台地区)标准 A标准:三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 45 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60 美元。 B标准:四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 55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70美元。 C标准:五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65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80美元。
(三)汇款帐户户 名:徐州市武术协会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市解放南路支行 账 号:497565869277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由中国武术协会选聘。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联系人:郑楠
联系电话:86-10-64912205
传真:86-10-64912172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编:100029 电子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二)中国•徐州国际武术大赛暨“丝路汉风”国际武术文化节组委会
联系人:柳建:13905218907 陈伟:15805208989
联系电话:0516-85827066 传真:0516-83858936
通讯地址:徐州市解放路256号 邮编:221009 电子邮箱:xzswsydxh@126.com
十三、其它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5月25日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并签署责任声明书。未办理者,不予参赛。需委托大会办理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声明书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器械自备。必须着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和武术鞋。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七)报到后,请各队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对编排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5月25日9: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八)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项目者,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向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人民币200元。
(九)5月28日将在比赛场馆举行闭幕式暨颁奖仪式,将颁发最佳运动员奖、最大团队奖、团体名次奖、武德风尚奖。所有奖金将以现金形式颁发,请各获奖队和个人准时参加颁奖仪式。
(十)此规程、报名表和规则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http://www.wushu.com.cn)和徐州市武术协会官方网站(www.xzwsxh.com)下载。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