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汉之源 武术之乡”徐州市社区武术比赛
徐州市社区武术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2、地点:徐州市体育馆
二、主办单位
徐州市体育局
徐州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徐州市武术运动协会
徐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四、竞赛项目
1、24式集体太极拳
2、32式集体太极剑
3、自选、自编集体拳械
五、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在选拔赛的基础上组织3支社区代表队参加全市总决赛。
六、参赛办法
1、人数要求:每队由8至12人组成,可男女混编。
2、年龄要求:14岁--70岁(1943年1月 1日以后出生至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3、各县(市)区参加决赛的3支代表队参赛项目不得重复。
七、竞赛办法
1、裁判员、仲裁人员由组委会选调。
2、本次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颁布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
3、比赛时间规定:24式太极拳4-6分钟, 32式太极剑3-4分钟,自选、自编集体拳械项目4-6分钟。
4、每队人数不足或超出规定1人,扣0.5分。
5、音乐要求:
(1)所有项目须配乐,配乐中不得带有唱词或说词,否则不予得分。
(2)放音设备由大会提供,各队自备配乐(DVD光盘、U盘、移动硬盘均可),各队领队于赛前30分钟,交大会工作人员试音。
(3)除因放音设备故障原因外,如放音3次不能正常放音的,该队上场次序后移,并扣0.2分。
八、录取及奖励办法
1、单项参赛队超过9队(包括9队)时,各单项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赛队不足9队时,递减一个录取名次,单项参赛队低于4支代表队(含4支代表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2、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社区代表队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如参加多队、多项比赛,组委会将取消相关参赛队的比赛成绩。
3、各县(市)区总成绩按三队得分之和计算,根据比赛得分情况评选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牌。具体计算方法:按各县(市)区参赛的各支代表队,在单项比赛中的名次先后顺序计分;第一名9分,第二名8分,以此类推,第十名(含十名)以后不计分。团体总分为每个县(市)区的三支参赛队的得分之和,按得分多少,排列团体名次。
4、单项或团体得分相等时,参照《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有关条文执行。
5、对获得单项一至三名的社区代表队,组委会将颁发获奖证书、集体奖牌和奖金;第一名奖金2000元,第二名奖金1000元,第三名奖金500元。获得4至8名的运动队将颁发获奖证书。
6、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奖3个,体育道德风尚奖3个。
九、仲裁和申诉
1、申诉:参赛队对裁判结果如有异议,必须在该场该项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通过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付申诉费1000元,经仲裁,申诉情况属实,退回申诉费。如申诉情况不实,申诉费不予退回。
2、仲裁委员会在接到代表队书面申诉材料和申诉费后,方可组织裁决。
3、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报名办法
1、参赛单位应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自留一份),报名表必须从徐州武术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xzwsxh.com/下载Excel电子表格,按规定认真填写后,发送到电子邮箱:xzswsxh@163.com。同时还须打印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徐州市武术协会,报名时请将选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两套一同报送。
2、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报名表必须一致,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报名表为准。
3、报名费: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后不得更改参赛项目和参赛人员。
5、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5、26、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由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统一到报名处办理,于逾期不予办理。
6、报名地点:徐州市武术协会(解放南路第169号徐州市委党校学术报告厅四楼东首)办理报名手续。
7、联系电话: 85827066
8、联 系 人:张本云 郑 惠
十一、其 它
1、各县(市)区,在组织预赛时,可按照本竞赛规程进行。
2、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预赛,并将获得单项第一名的社区代表队,在规定时间内推荐参加全市决赛。每项1个队,共3个社区代表队。
3、裁判员学习,于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点,在市武术协会会议室举行。
4、领队会议,于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10点在市武术协会会议室召开,请各单位派领队或教练按时参加会议。
5、参赛队员自行办理人身保险,否则不予参赛。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