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12月4日至9日,在广西柳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中国武术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广西武术协会、中国-东盟武术交流基地、柳州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柳州市武术协会
五、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东盟国家及港澳地区武术组织。
六、竞赛项目
(一)传统拳术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
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42式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均为传统项目。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行、地术拳、其它南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二)传统器械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
其它器械。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鈅、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1支参赛队伍,每队可报运动员20名(男、女不限),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1项器械。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三)年龄分组:
A组:17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8岁至39岁(197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C组:40岁至59岁(1956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
D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拳术类、器械类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国内组和国外组参赛队员分别计分录取。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2015年11月4日前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第三届中国-东盟武术节组委会,一份存留本队备查。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报名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om 。
2.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附件4)、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于报名时一并邮寄至第三届中国-东盟武术节组委会。
(二)报到
1.请各队12月4日18:00之前到广西柳州市报到,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
2.交通路线: ----乘火车到柳州市,在火车站设有接待站。 ----乘飞机到柳州白莲机场,在机场设有接待站。 ----乘飞机到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在机场设有接待站。
十一、费用各报名参赛单位费用自理,请于报到时向组委会缴纳,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联系人:郑 楠联系电话:010-64912154 传 真:010-6491215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om
(二)第三届中国-东盟武术节组委会联系人:谢海雁、阳玉琼、谭珊丹联系电话:0771-4850203/4802569/4804245 传真电话:0771-4804245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11号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邮 编:530031 电子邮箱:gxtwzx@163.com
十四、其它
(一)请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于12月5日下午16:00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参赛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12月5日15: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酒店和房间号),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
(五)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12月5日北京时间15:00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六)各运动队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许带有中国、中华字样。
(七)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八)比赛运动员必须穿着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和器械自备。
(九)此规程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下载:www.wushu.com.cn。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