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建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改进徐州武术培训部门的质量、加强各培训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规范武术培训的标准、完善武术培训计划、杜绝因生源问题相互诽谤贬低、杜绝乱收费和以推销武术相关设备、器械、服装等获利,达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目的,特制定一下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已经加盟的徐州市、区、县范围内的武术学校、武馆、武术培训班和武术辅导班等。
二、投诉建议受理内容:
1、受理的内容和范围:
(1)关于武术基础训练、培训标准、培训计划、培训方法等问题的投诉及改进建议;
(2)关于乱收费、培训环境差、教练不能尽心尽责、推销劣质设备、器械、服装的投诉;
(3)为争生源,相互诽谤、贬低等恶意竞争的行为;
(4)无故虐待学员,造成伤害的行为。
(5)其他有利于徐州武术培训事业良性发展的建议。
2、不受理的内容和范围:
(1)不属于武术培训范畴的个人私事;
(2)诉苦、埋怨或个人针对某件事引发的个人情绪问题;
(3)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故意打击报复他人的恶意投诉;
(4)日常管理范畴中,在确保对孩子没有伤害的体罚及培训部门负责人可以自行协调解决的投诉问题;
(5)之前已接受投诉现正处于处理之中的问题。
3、投诉或建议方式:
(1)投诉方式: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络进行投诉,投诉单或邮件具体格式不限,但必须写明责任培训部门、责任人、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内容等;
(2)建议方式: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络进行建议,具体格式不限,但必须写明建议改进的内容、原因。
三、受理与解决:
1、受理部门:徐州武术培训联盟管委会。
2、处理程序:
(1)对所投诉问题由管委会负责调查核实,若投诉内容属实的,将由管委会责成有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2)每单投诉经调查核实,按其造成影响的大小和造成损失的程度,将酌情予以处罚;
(3)被投诉的责任部门如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处理反馈意见(或承诺),则每拖期一天对部门责任人予以一定处罚;
(4)被投诉的责任部门如在承诺的日期内,未能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或整改效果达不到承诺要求,则由管委会对责任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单,如责任部门在整改通知要求日期前,仍未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则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罚款;
四、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